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少数民族教师的普通话

2010 0
发表于 2009-12-3 15:13:2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和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联合在九个民族地区对少数民族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2010年“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提高民族教育质量,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002年以来,我司陆续对新疆、西藏、云南等11个省(区)进行了调研,了解少数民族使用语言文字的现状、学校双语教学和教师的汉语水平以及推广普通话情况。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目前,民族地区语言隔阂仍然严重,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推广普通话及汉字规范化工作的难点在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要改变民族地区汉语教学的现状,加快民族地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步伐,首先要从学校抓起,当务之急是尽快提升少数民族教师的汉语文能力,做好教师的普通话培训工作。

基于上述认识,我司从 2002年起首先在新疆委托教育厅举办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培训班,培训普通话在三级甲等及以下的乡小、村小、教学点和乡中学的少数民族教师。为加大培训工作的力度,今年,我司加大了专项经费投入,与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联合,在新疆、西藏、云南、贵州、广西、青海、内蒙、甘肃和海南等9省(区)委托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举办了11个培训班,培训普通话在三级甲等及以下的乡小、村小和教学点的845名少数民族教师,涉及23个少数民族。培训班受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省(区)教育厅语委办和承办院校精心组织教学,聘请国家级、省级测试员担任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教师敬业负责,学员刻苦努力。通过强化训练,学员们初步了解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和语言政策,普通话水平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比较大的提高。

此项工作政策性强、在民族地区影响大,我司高度重视。办班期间,司领导和有关处室同志到各地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到目前为止,6年来,逐步在上述9个民族地区举办了25期普通话培训班,为2071名少数民族教师培训了普通话,深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少数民族教师的欢迎。各地纷纷要求教育部加大投入,扩大培训面,长期办下去,让更多的少数民族教师接受普通话培训。
消息来源 中国教育部网站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邀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投诉/建议联系

ceo@yizu.co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7-2025 中国彝族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z!X3.5 黔ICP备2021008899号-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