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彝人律师 于 2015-3-23 10:33 编辑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3月1日开始实施,此时距离《物权法》出台已有8年。面对同一个《暂行条例》,人们的反应大不相同:有人担心后续可能的房产税;有人顾虑如果“以人查房”惹出不必要的麻烦;因各种原因手握多套房子的“土豪”们,担心房价下跌急于抛售变现;最焦虑的还有丈母娘们,房子登记在谁名下才最靠谱…… 尽管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但对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大多数人最关心的还是房产。 二手房抛售“能卖就卖,关键要快” 进入3月,此前一直半死不活的国内二手房市场骤然“回暖”。 卖房子的,有人连房号都记不住 官员抛房的故事此前一直在“江湖”流传。而这种传说在2014年变得尤为清晰和现实。 登不登记,对普通家庭影响不大 对于不动产登记,很多普通人却显得无所谓。 中国房子功能有点异化了,扭曲了其居住功能,完全成了财富的象征,人们疯狂地购买房子,有能力没能力的都在囤房,身边这种事例太多了。 无房户“观望”,等待房价回落 这次不动产登记影响最大的似乎是“无房”群体。 “不知道不动产条例实施后,能否促使房价下降?我想买房不知道该不该买,几时出手比较合适些?” 我国不动产实行“属地登记”制度,具体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主要在市、县。职责和机构整合完成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前提条件。2015年2月26日,全国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透露,根据各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最新进展,24个省(区、市)已完成省级职责整合任务,一些地方开展了市县级职责整合。全国有30多个市(州)、70个县(市、区)完成了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 根据国土部明确的不动产登记进度时间表,预计2017年将实现不动产信息共享。据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介绍,计划2015年7月上线试运行信息平台;2016年完善平台并扩大试运行范围;2017年全面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