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北禄劝武定纳苏彝人的丧葬习俗
亡者安葬后,宗族近亲会有人为丧家作伴一段时间,并等待亡者灵魂返家探视。亡者灵魂返家探视的日期,在毕摩卜算丧葬日期时已一并卜定,一般是安葬后的第三天晚上。届时,在堂屋火塘边备下酒、茶水、装了烟的旱烟杆等,并在堂屋门槛内侧用细筛筛一块火塘灰,然后关闭无人住宿的堂屋门。第二天一早,察看灰面上留下的一些痕迹,以此判断亡者“阴罪”的轻重等。 七、脱孝 丧礼结束,除已出嫁的女儿返回夫家外,热孝在身的孝子及未出嫁的女儿即孝女不出远门,亦不进村中人家的门。亡者安葬后,首先是宗族各家分别携酒到丧家进行安慰,希望节哀。其后,四处亲友亦陆续前来安慰,一般是带三斤酒、一升米。这一礼节俗语叫做“饮哀酒”或“送解愁酒”。当年六月二十四要到坟上祭献一只羊;七月半祭献一只鸡或鸭;十月初十祭献腊肉。次年大年初一到坟上祭献一头小猪,宗族各家亦分别带着小猪或鸡或腊肉前来祭献,叫做为亡者“过年”。清明节上坟,宗族近亲仍会同来。以后每逢六月二十四、大年初一、清明节到坟上祭献不断。到了亡者周年忌日,丧家、宗族、四处亲友凡披戴了孝衣孝布的孝男孝女齐集于坟山,丧家祭献猪、羊各一,以及多只鸡,宗族、亲友则多是献鸡。祭毕,将孝衣孝布悉数在墓前焚烧,叫做“脱孝”。脱孝以后,亡者孝子孝女对外界的交往才能恢复正常,并选择吉日,由孝子携酒到舅家行安慰礼。 彝族纳苏人的传统土葬习俗,明显地吸收了一些外来文化因素,例如,亡者安葬后,其灵魂一般于三日后返家探视,而丧家据其留下的一些“痕迹”来判断其“阴罪”的轻重,就是一例。再者,彝族纳苏人传统丧葬习俗较为糜费,正如俗语所说:“死人不吃饭,家当分一半”,有的何止“分一半”,因此,丧家往往是数年甚至十来年才能恢复元气。好在解放后均将“场祭”礼节略去,“家祭”后接着指路、安葬;吊丧礼俗亦大为简略,一般只是一只羊及酒、粮等,且在“家祭”中祭献;“脱孝”日期从过去的“周年忌日”,大多缩短为“三月忌日”。总之,丧葬牺牲已大为减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