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阿计营彝族婚俗礼仪
送亲的队伍刚一出新郎家所住的寨子,就被两个“卖肉卖酒”的年轻人拦住。卖方瞒天要价,买方想一毛不拔,双方讨价还价,热闹了一番。后新娘的父亲只得高价买了一块6斤重的猪肉和一壶酒,新娘的舅舅花高价买了3斤6两猪肉。卖6斤肉和一壶酒的一般是新郎的亲侄子,卖3斤6两猪肉的是新郎方总管的儿子。实际这也是安排好的一个取乐的仪式。 已经满了16岁的彝族男女在经过了接亲仪式,在一个月或半年以后就可以“坐家”(同居)了。同样要先请毕摩择好日子,请媒人去通知新娘家。到看好的日子,娘家要派八个直系亲属送新娘到新郎家。到后宰杀鸡供奉祖先,新娘跪在灵牌前取下套头套背才能同房。送来的亲属要在新郎家“玩耍七天”,由新郎方的直系亲属和本寨子里要好的朋友轮流请去家中吃肉喝酒。七天过后,新娘仍然要陪同送来的亲属回到娘家去,过了几天后才又由新郎单独去接回来。整个婚礼仪式到此才算结束。 参考书目及资料: 杜传富、杜传海口述 《兴仁县志》1991版 郭礼中主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