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年,是由彝族太阳历的第一个星回节转化而来的一个重大的彝族节日。 彝族的历法--太阳历,是彝族古代文化的明珠。流行于川、滇、黔彝族地区,以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鼠、牛等“十二兽”轮回纪日。三个属相周三十六日为一个“时段”,(相当于一个月),十个“时段”为一年,即一个月恒定三十六日。十个月又分别用水、木、火土、铜五元素分雌雄来表达。雄为单月,雌为双月;一年分为五季。年终另加五至六天为“过年日”,即“岁余”。过年日平均为五天,每隔三年到第四年多加一天为闰日,即有六天过年日后,新年伊始。彝族十月历平均每为365.25日,此与太阳年回归年密近。以太阳运动定季节,太阳运动达到最南点(日南至)为冬至,达最北点(日北至)为夏至。又或在傍晚观察北斗柄指向定季节,斗柄正下指(南)为大寒,斗柄正上指(北)为大暑。
早在唐五代时,就有歌咏星回节的诗,如“不觉岁云暮,感激星回节,法驾避星回,波罗毗勇猜”等诗句,均载于《全唐诗》中。那时彝族先民过第一个星回节是在岁末最冷的时候,有“星回岁终”之意。劳累一年的彝家要“享腊以送旧迎新”。后来,由于第一个星回节依附于农历,在保留彝族太阳历新年等特点的前提下,各地彝族民间大致在农历十月至正月过彝历新年,叫做“过节而不改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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