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办好2009年杜鹃花节,丰富花节内容,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旅游事业,造就艺术人才,选拔演员参加电视连续剧《奢香夫人》的拍摄。按照《毕节地区首届“花中西施“选美大赛的活动总体方案》的要求,特举办百里杜鹃首届“花中西施”选美大赛。
一、大赛具体时间及参赛程序安排 1、时间:2009年3月1日从宣传“中国·贵州百里杜鹃花节”开始至8月14日彝族火把节止。 第一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宣传、发动和报名等工作。 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各乡选拔出前10名选手准备参加百里杜鹃赛区复决赛。 第三阶段:4月10日至4月18日,参加百里杜鹃决赛的选手加强训练,4月18日在百花坪进行百里杜鹃分赛区决赛及颁奖。 第四阶段:十名选手参加地区培训和杜鹃花节闭幕式。 第五阶段:5月份至7月初,强化训练,参加地区复决、赛,决赛定于7月18日在毕节地区举行; 第六阶段:参加地区彝族火把节活动。 二、参赛选手的报名条件及选拔办法 1、报名条件:户籍、民族不限,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思想健康,喜爱文化艺术,积极向上。 (2)年龄在28岁以下的青少年女性,婚否不限。 (3)身高一般不低于1.58米。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语言流畅。 (5)有一定文艺天赋和才艺表演水平。 (6)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7)欢迎区外选手和在外务工、就读的女青年回乡参赛。 2、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报名地点:各乡初赛报名点在各项政府,百里杜鹃区外选手可在任何乡报名或直接在组委会(地点在旅游局)报名。 4、选拔办法 (1)各乡举行初赛时,以毕节地区首届“花中西施”选美大赛百里杜鹃分赛区组委会名誉进行选拔; (2)预选时各乡以适当方式确定参加初赛的对象,通过初赛,各乡选拔出10名选手参加百里杜鹃分赛区复赛,在组委会(地点在旅游局)报名的区外选手直接进入复赛,赛出20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出10名选手参加地区比赛。 三、评奖:本次选拔活动设选手将及伯乐奖两类。 选拔到地区参赛的10名选手分别为“金索玛”2名(前1、2名),奖金各1000,“银索玛”3名(3、4、5名),奖金各800元,“索玛花”5名(6、7、8、9、10名),奖金各600元。特别奖设最佳才艺奖、最佳气质奖、最佳潜质奖各1名、奖金各500元。“索玛花”伯乐奖2名,奖金各500元,对以上获奖者均由主协办单位分别颁发给冠以“索玛花”奖杯、奖证。 荣获地区前十名的选手,地区组委会设“金索玛”2名,奖金各20000元;“银索玛”3名奖金各10000元;“索玛花”5名,奖金各5000元,“索玛花”最佳才艺奖、最佳气质奖、最佳潜质奖各1名,奖金各1000元,“索玛花”伯乐奖5名,其中金奖2名各5000元,银奖3名各3000元。对以上获奖者均由地区组委会分别颁发给冠以“索玛花”奖杯、奖证。 四、评委及评判规则 1、评委:预、决赛评委组委会聘请7名专业人员组成,初赛评委由各乡自定。 2、评判办法: 组委会对初选、决赛制定统一的打分评判内容。以百分制进行当场亮分决出名次。主要内容有:通过歌舞、时装步、才艺、普通话等艺术表演,对参赛人员的形体、形象、仪表、艺术、表达等综合素质作出评价(具体统一评判内容另行设定)。 五、赛后活动及管理 通过选拔赛,前10名选手,分别授予相应奖项及“百里杜鹃旅游形象大使”或相应称号,聘为索玛艺术团演员或导游,参加地区主委会的培训和决赛,经过地区总决赛获得前10名选手作如下安排:一是授予毕节地区“花中西施”选美大赛金索玛、银索玛、索玛花和毕节地区旅游形象大使称号;二是参与30集电视剧《奢香夫人》的拍摄;三是对获奖选手及具有培养前途的分两类进行培养使用,即在选手由组委会联系在毕节学院免费强化培训、由承办方支助在毕节一中、地区民族中学、毕节兰苑中学就读,创造条件使其能进一步得到深造成才,非在校获奖选手,作为承办方的管理队伍,负责推荐到各县(市区)艺术团就业;四是作为承办方协议艺术人才,参加各种活动,组织专业培训,参加国内外各种赛事等有益活动,尽力为我区培养造就艺术人才。 附:组委会办公地点在旅游局(普底乡政府内) 咨询电话:0857——5681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