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达体舞”的保护与传承提出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逐级成立“民族原生态舞蹈保护委员会”,统一协调、指导保护工作。确立民族原生态舞蹈保护与发展的长远规划。建立地方与地方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形成合力,避免各自为战、损耗资源。 二)建立不离本土的民族文化传习基地或培训站,着力培养新一代的接班人。 三)加快法制建设。制定相关法规,做到国家立法与地方立法相结合,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为民族原生态舞蹈的界定、保护、开发利用确立法律依据。 四)加大对“达体舞”原生态的舞蹈抢救工程的支持力度。保护“达体舞”原生态的舞蹈属于公益性事业,主要靠政府投入和经营,各级政府要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切实予以支持。 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的参与。组织“达体舞”专家学者、文化工作者和民族群众艺术工作者参与此项活动,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关心文化事业的企业和人士,以及文化团体和各类文化中介组织的作用。 六)建立和完善“达体舞”原生态的舞蹈资料库。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达体舞”原生态的舞蹈进行系统的、全面的记录、整理、发掘,增强保护工作的长效性和永久性。 七)推动“达体舞”原生态的舞蹈创新。增加政府投入;设立转项的“达体舞”原生态舞蹈的保护基金;加大“达体舞”专业人才的培养;积极推动民间传统文化的产业化进程;加强民间文化的教育与普查工作,夯实“达体舞”原生态舞蹈发展的社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