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使用全国通用规范彝文书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标牌 近年来,云南桥头堡建设得到中央和有关省市的支持,文化强省是云南“两强一保”建设的重要目标。搞好民族文化强州建设又是处于滇越边境红河州的一项特色优势,2011年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以(87)号文件下文要求州属机关事业单位和个旧、蒙自、建水、石屏、开远、弥勒、泸西、红河、元阳、绿春十个市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汉文和自治民族哈尼族、彝族的文字书写标牌。 为了科学标准地书写好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彝文标牌,红河州彝学学会于9月9日研究,并以文件形式上报有关部门,建议彝文标牌使用全国通用规范彝文。目前,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十个县市的牌子2000多条书写排列完成,州级机关500多条标牌已经制作了一半以上。包括乡镇和企业,整个书写制作标牌涉及3200多个单位。2011年底,州县市级全部换成具有自治民族文字的牌子;2012年,完成乡镇和企业、主要街道等的民族文字标牌书写挂牌任务。 红河州共有450万人口,其中自治民族哈尼族78.97万,彝族104.33万,占总人口的23.2%。与越南陆地边界接壤的国境线长848公里,历史上陆路、水路与越南相通。民族文字标牌的书写,对促进边地文化繁荣、维护边疆民族自治州的和谐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红河州民族研究所 师有福 201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