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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少数民族女子天使高中班”招生简章

1096 0 2010-5-16 13:14 发布者: 阿的穆杰

凉山彝族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凉山州民族中学

2010年“少数民族女子天使高中班”招生简章

 

为帮助我州各县(市)成绩优良、品行端正、有理想,却因家庭贫困,没有机会升高中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女生完成高中学业,凉山彝族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在“思科天使助学行动”公益竞赛中,成功争取到100万助学善款的执行权,用于资助凉山农村贫困家庭的少数民族女孩圆上学梦。该助学计划命名为“少数民族女子天使高中班”(以下简称“天使班”),该班设在“凉山州民族中学”。经州教育局批准,现将2010年“天使班”招生简章公告如下:

一、     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

面向全州17个县(市)招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且成绩优良,品行端正,有理想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女生60名。

二、     培养目标

1.     经过高中三年培养,至少有80%的少数民族女孩考上大学。

 2. 通过对受助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系统培训,使她们具备为改变少数民族妇女儿童现状而奋斗的意识和能力。

三、     报名办法

1. 考生申请时须提交个人申请、家庭困难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天使高中班”报名表和学校推荐信。

2. 考生可以直接登陆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高中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报名表和推荐信。(下载地址:① 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WWW.lsmz.Com凉山彝族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www.lsyzdcwc.ngo.cn)。

3.考生要把准备好的个人申请书、家庭困难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和学校推荐信一式两份,分别提交给凉山彝族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助学项目办和凉山民中高中部招生办。考生可以通过信函邮寄或者自己携带上述材料到西昌来报名。

4. 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以前。

四、录取办法

1. 由州教育局和州妇联负责组织录取工作,实行提前单独录取。

2. 由凉山彝族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与凉山州民族中学组织专人深入考生家庭及其所在学校核实并对考生进行面试。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批评。

3.对家庭特困、品德表现突出者可适当降分录取。

4. 为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开和透明,“天使班”学生的录取名单及基本信息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资助办法

   录入“天使班”的学生,高中阶段每年(按10个月计)将获得:1. 2000元生活补助费。 2.1500元学杂费补贴(含住宿、教材等)。3. 600元服装费。4. 150元保险。5. 80元生活用品。6.120元交通补贴。合计每生每年的资助金额为4450元,三年为13350元。

七、学前培训与入学管理办法

1. 20108月对“天使班”学生集中开展学前培训和文化补习。

2. 凉山州民族中学将配备优秀教师担任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

3. “天使班”高中阶段实行动态管理。

八、招生咨询电话:

1、凉山彝族妇女儿童发展中心招生电话:3952679

2、凉山民族中学招生电话:3301212

九、报名地址:

1、凉山彝族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地址:西昌市新村五彩云霞(乘141722105106路公交车邛海公园站可到达中心)

2、凉山州民族中学高中部地址:西昌市胜利北路207号(乘1022路公交车可到达学校)。

 

凉山彝族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凉山州民族中学

                       2010年5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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