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这些论述,似乎同彝族文字的产生、发展变化以及毕摩的社会职能作用、地位演变等情况,大体上是相符合的。彝文和彝文典籍的地位高了,掌握彝文的毕摩的社会地位也就随着提高了,可他们仅仅只是在“兹摩”(部落头人或部族头人)之下,位于奴隶、百姓、工匠之上。而且他们还享有很多特权。比如在公众的场合,“兹摩”来了,毕摩可以不起身让座,如果毕摩起身了,反而会使“兹摩”有失体面。俗话说:“调解人的知识上百,兹摩的知识上千,毕摩的知识无数计。” 毕摩一词见于汉文史志的记载,最早是晋人常璩的《华阳国志》,他在《南中志》中说到:“夷中有杰黠能言议屈服种人者,谓之耆老,便为主。议论好譬喻事物,谓之夷经。”所说的“耆老”,很可能就是早期的毕摩。此后,元人李京在《云南志略》中说:罗罗男巫,“号曰大奚婆,以鸡骨占吉凶。酋长左右,斯须不可缺,事无巨细,皆决之。”可见,毕摩出现的年代较早,到了元代其地位已经很巩固,成为依附于统治阶级的一个阶层了。 据有关史料记载,彝文的使用和推广,首数贵州水西地区的彝族。即贵州省西北部,古称罗甸国,其政治中心即王国首府长期在白咋戈,即现在的大方县县城。元代以后,罗甸国取消,其首领被元王朝封为宣抚使,明以后改顺元宣抚使为贵州宣抚司,继而又改称为宣慰司,衙门设在贵州,安氏家族则仍在水西称王。据《大定县志》卷五《水西安氏本末(下)》所载:“安氏自汉后主建兴三年至康熙三十七年,凡千四百七十四年,世长水西。其受命于中朝,为蛮长、为罗甸王、为姚州刺史、为顺元宣抚使,为贵州宣慰使、为水西宣慰使,号凡六更。”水西留下的彝文遗存极为丰富,有金石铭刻,亦有彝文典籍。金石铭刻:有明成化二十年铸造(公元一四八五年)的水西铜钟,钟上有彝、汉两种文字对照的铭文;石刻有明嘉靖二十五年(公元一五四六年)刻制的《新修千岁衢碑记》和《水西大渡河建石桥记》。两块碑都有彝、汉对照的碑文,《水西大渡河建石桥记》彝文长达1922个字,详细地记叙了罗甸水西彝族的历史和人文风情。著名的彝文典籍《西南彝志》就出自水西,据说是由古罗甸热卧土目家的一位慕史(歌师)编纂,姓氏已不可考。这部彝文巨著共分二十六卷,四百多个标题,彝文三十七万余字,是一部比较全面地记载了西南彝族历史的古书,它表达了彝族先民关于清浊二气而生的哲学基本观点,同时也反映了彝族及有关部族的古代社会面貌,具体记述了西南地区彝族各主要分支的世系及其相互关系,以及他们的古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源流。如果彝文没有悠久的发展历史,是不可能写出这样丰富的百科全书式的长篇巨著来的。
二、彝文文献的形成与发展
彝文古籍的产生和形成与文字的产生和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古籍的形成是在文字产生并定型之后的事情。 彝文古籍的形成问题,既有彝文书面记载,又有民间各种传说,但由于缺乏远古、上古、中古的资料帮助旁证,因此还不能确切地说明其由来。彝文古籍的形成也同样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成熟到完善过程。
早期的彝文古籍主要是由彝族毕摩掌握并使用,“毕摩”是彝族祭师和彝文的主要拥有者和传播者。毕摩产生于彝族的原始宗教,是原始宗教的祭师。毕摩同彝文、彝文典籍的产生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在古代的彝族社会里,精神和物质浑然一体,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熔为一体,酋长既是整个民族的统治者,又是祭师。如彝族先民组成的‘罗甸国’,又称‘鬼主国’,有史料记载:“夷俗尚鬼,谓主祭者为鬼主,故其酋长都是鬼主”。唐代樊绰在《蛮书》中对“鬼主”论述:“大部落则有大鬼主,百家二百家小部落亦有小鬼主。”除了贵州彝区“鬼主国”时期外,云南、四川彝区也有过漫长的“兹摩毕”的统治。“兹”即“君、君子”,在此统治期的阶层中还有“摩和毕”。“毕”即“毕摩”。这就是说彝族社会曾经历了由君长与毕摩联合组织统治集团的时期。由于有了诸如“鬼主国”、“兹摩毕”类似政治上相对统一的历史时期,所以才出现了彝文文献的统一性和一致性。这一阶段是彝文古籍发展的重要时期。 毕摩对彝文及彝文文献发展曾经起过重大的作用和贡献,在“兹摩毕”制度时期,毕摩作为彝族社会的统治者(之一),他们利用特殊的身份极大地推动了彝文的传播和文献的发展。后来,毕摩从统治地位中分离出来以后,主要从事祭师职业,但不脱离农业生产,对推动彝文古籍的发展又一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上述所说,彝文古籍的产生与彝族毕摩或与宗教有着密切联系,文献的传播主要以宗教活动为载体,当时的使用范围也主要集中于以宗教这样一个特定的领域中,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彝族文字、文献的发展不是说完全依靠宗教的形式发展的,而是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带有宗教性质,或在某种程度上从事宗教性质为从业的彝族毕摩起到了重要作用,彝文普遍运用于彝族社会生活当中是稍晚一点的事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彝文、彝文文献那就不能说是毕摩的“专利”了,而应该是全彝族人民共同的了。我们用传统分类法将彝文文献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彝族毕摩用于宗教方面的“毕摩特依”,即毕摩经书;另一类是“整整特依”,即大众文献。我们从目前所掌握的或收藏在各大图书馆、博物馆的文献情况来看,毕摩经书所占的比例是很大的,因此,毕摩对彝文即文献的传播和发展所作的贡献是不能低估和怀疑的。 但是,彝族毕摩的作用也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他们始终没有从“宗教”的特殊领域中脱离出来,甚至没有向更广泛的世界拓展他们智慧和才华,只是为了顺应历史的潮流发展了下来。在后来的彝族社会发展中,又出现了在“毕摩文化”的基础上转向文学与历史方向发展的特殊文化工作者——慕史。慕史的身份相当于歌师的性质,其中有一部分慕史不一定懂彝文,但高级慕史必须懂彝文,而且对毕摩文献和相关文化有所研究。慕史的出现又将彝文古籍再一次推向了高峰。慕史撰写的古籍以政治、经济、历史、文学、医学、天文等学科内容划分,而且彝文古籍所记载的时间和内容层次都很清楚,逻辑性大大加强了。彝文古籍的篇幅也长了,甚至出现了象《西南彝志》、《查姆》、《阿诗玛》、《玛木特衣》等大型长篇巨著,大大地增强和丰富了彝文文献的内容和可读性。 一种文字的发展和完善只有走向社会、应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才能生存和发展,才有生命力;才会形成本民族的文献体系。彝族文字及其彝文古籍随着社会的发展从早期的毕摩、统治阶层、慕史等少部分掌握使用,后来才逐步向彝族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阶层扩展,从目前所掌握的资料看,彝文已经在彝族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当中应用。如政府或官方颁布的公告、匾额,民间普遍使用的家谱、灵位牌、契约、记帐、书信、对联、配画书法等。从而大大地扩展了彝文古籍的内容,同时也推进了彝文的发展。
三、彝族文字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典籍
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字都是语言书面化的体现者和传播文化的载体。古老的彝族文字,作为一种独立发展起来的自源文字体系,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记载了大量的丰富的典籍文献。以彝族毕摩卜辞、金石铭刻为发端,到凤氏土司刻板印刷的《尼木苏》彝文书;从普通百姓使用的彝文契约到政府官方的公告、布告等,彝族文字记录了千百年来的世间沧桑。经史子集,汗牛充栋,我们从上述大量的材料中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彝族先民用彝文写下了数以万计的古籍文献;谱写了光辉灿烂的文化。这是世人有目共睹的,我们用事实说明如下: (一)金石铭文。 如云南弥勒县盘江东侧老虎山岩画(1982年发现)岩画组合图中有14个彝文和盘江东侧金子洞岩画图中有5个彝文;贵州威宁战国“矣诺”铜制印文;贵州赫章县西汉铜铸擂钵上有5个彝文,意为“永传祖祠手碓”(擂钵);云南昭通西汉铜制“螳琅山统辖手印”(1988年发现于昭通市旧货摊);云南个旧汉代铜凉壶足图铭文,意为“水器”;四川叙永天台山彝文“天根基(天梯)三字摩崖,镌于元末;明代彝文石刻,云南禄劝县《镌字崖》,上面刻有彝汉两种文字,是明嘉靖十二年(1533年)的石刻,马学良先生在他的《倮文作斋经译注》序言中,把云南武定一带称之为“云南迤东倮族文化最高之区”;贵州省大方县安氏土司彝汉文对照的《千岁衢碑记》,镌于嘉靖丙午年(1546年);在贵州大方县发现的明代铜钟,钟面铸有彝汉两种文字,铸于明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这是迄今发现的彝族历史文物中唯一大型的钟铭实物;贵州大方县《水西大渡河建石桥记》,碑上刻有彝汉两种文字,彝文1922个。石桥建于明万历二十年(1592年)。桥碑记述了明代以前水西彝族统治家族的历史和建桥经过以及落成后石桥的效用情况;《妥阿哲纪功碑》,原碑被弃置于大方县响水区青山彝族乡的一河边,因年代久远,仅剩全碑左下部一截,共有174个彝文。据《贵州名胜古迹概说》载:“相传为蜀汉时济火所立。碑上有建兴年号”。又据彝文文献《西南彝志》载:“妥阿哲之世,孔明子先生来临,出兵南征,祖先妥阿哲,率兵随汉王,背军粮给他们吃,紧紧跟随”。汉王帝说:“妥阿哲为人,真是位忠臣,爵禄和顶子,给予妥阿哲”。妥阿哲乃彝族六祖默部始祖慕齐齐第25代孙,即汉文史书所载佐诸葛武侯南征的济火。这是一幅迄今发现用彝文錾刻记事的年代最长的实物。其他还有《拦龙桥碑记》、《长寿桥碑记》、《祖原碑》等共20余个碑刻。 在云南省弥勒县西南方,地处崇山峻岭中的独家村发现了一面较大的配有彝文的岩画,据初步考证,弥勒独家村岩画产生于随唐时期。它的发现不仅是滇南彝族古代绘画的艺术代表,而且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这对于研究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古代社会历史和文化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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